基础认知类常见问题

一个是代表国家的机关追究个人的刑事责任,一个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权利纠纷。最核心的差异,就是双方力量完全不对等,所以刑事诉讼法从根上,就偏向保护被追诉的一方。
2. 只要干了坏事就一定会被判刑?
不对。证据不够就是不能诉,更不能判。法定不起诉、存疑不起诉,都是刑事诉讼法白纸黑字写着的规则。
3. 嫌疑人一定就是罪犯?
当然不是。无罪推定是整个刑事诉讼的核心基石,没有生效判决确认有罪之前,任何人都不能被叫做罪犯。
4. 刑事诉讼的结果一定是坐牢?
哪有这么绝对。自诉案件可以和解撤诉,公诉案件也有缓刑、定罪免罚的处理方式。
5. 普通人能自己当刑事诉讼的原告?
可以。自诉案件就是被害人自己直接去法院起诉,比如告诉才处理的侮辱诽谤案、情节轻微的故意伤害案,都是允许的。
6. 刑事诉讼法只保护犯了罪的人?
这是最大的误解。它保护的是每一个普通人。今天你没涉案,不代表你一辈子不会被错告、不会被冤枉,它给的规则,本质是防止国家权力滥用,保护所有人不被错误追责。
7.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就一定要查到底?
不对。立案之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,或者依法不应当追责,就得撤案,不是立了就必须出结果。
核心权利保障类问题

非法证据,就是通过刑讯逼供、非法搜查扣押、威胁引诱这些违法手段取得的证据。这类证据本身取得程序就不合法,用它定案,错判的概率极高。一旦关键的指控证据被认定为非法证据排除,控方的证据链直接断裂,很大概率就是无罪结果。见过太多多年后的冤假错案翻案,核心问题就是当年的定罪口供是非法取得的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