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见基础概念类问题
1. 什么是法律适用?
就是裁判者、执法者把抽象的法律规则,对应到具体的案件事实,最终得出处理结论的过程。没那么玄乎。
2. 法律适用只发生在法院裁判阶段?
不对。从你签合同的时候,就会自觉不自觉用法律来调整自己的行为,行政机关开罚单,更是标准的法律适用。
3. 法律适用和法律解释能分开吗?
说实话,分不开。解释本身就是适用的核心环节。不对法条做符合案情的解释,怎么把抽象规则套到具体事实上?
4. 上位法一定优于下位法?
这是一般规则,但真不是百分百。比如下位法是在上位法授权下,对本地方事务做的细化规定,又不抵触上位法的核心规则,那肯定优先适用下位法。
5. 新法一定优于旧法?
更不一定。最典型的就是刑事案件的从旧兼从轻原则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,新法认为是,那必须适用旧法。谁敢反过来用新法,那就是错到姥姥家了。

实体争议中的常见问题
6. 普通国内合同纠纷,怎么确定法律适用?
首先看当事人有没有合法约定,约定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就按约定来。没约定就直接适用我国民事法律。
7. 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可以随便选吗?
当然不行。比如在中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、中外合作、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,法律强制要求必须适用中国法,你选别的国家法律也没用。
8. 同一个案件能同时适用不同部门的法律吗?
当然可以。比如你买了变质食品吃坏肚子,既可以告商家违约用合同编规则,也可以告侵权用侵权编规则,权利人自己选,不冲突。
9. 法律没明文规定的案件,法官能拒绝裁判吗?
不能,绝对不能。这种时候就要适用习惯,适用法理,参照最高院发布的指导性案例,这本身也是法律适用的一部分,不是说只有写在法典里的才叫法律。
10. 适用习惯裁判有限制吗?
当然有。习惯不能违反公序良俗,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禁止规定,不然就算大家都这么干,也不能用。
11. 指导性案例能直接作为法律适用的依据写进判决吗?
你别说,目前还不行。不能直接把指导性案例的编号写在判决依据里,但是完全可以作为说理部分引用。如果你的案件和指导性案例完全一致,法官不参照又说不出正当理由,那上诉改判的概率真的很大。
12. 到底什么才是法律适用错误?
核心判断标准从来不是法官对法条的理解和你不一样,而是法官对已经查清的案件事实,错误选择了不对应的法律规则,最终得出了错误的结论。很多当事人搞反这点,上诉一直说法官理解错法条,其实法官就是选成了别的法条,方向错了。
13. 选错法条就一定是法律适用错误吗?
也不一定。如果两个不同法条得出的裁判结果完全一致,就算选错了法条,也不会影响最终结果,二审一般也不会改判。比如本来应该用侵权规则判赔十万,错用了违约规则还是判赔十万,那错了也不影响结果。
14. 事实认定错误和法律适用错误是一回事吗?
完全不是一回事!事实认定错是法官没查清楚案子到底发生了什么,法律适用错是法官已经查清楚发生了什么,就是用错了规则。太多当事人上诉的时候混为一谈,本来是法律适用错,非要咬死事实不对,白白浪费上诉机会,太可惜了。
15. 实践中最常见的法律适用错误是什么?
说出来你可能不信,就是法官直接忽略法条里的但书条款。本来有免责、从轻的例外规定,法官直接没看,只看了前面的责任条款,这种错真的一抓一大把。
16. 法律适用错一定会导致案件改判或者发回吗?
也不一定。如果错的很轻微,结果没有实质错误,二审也会维持。比如本来应该引民法典第X条,法官写成了第X-1条,结果判的对,也不会改。

程序裁判中的常见问题

17. 只有实体问题才会涉及法律适用错误吗?
不对,程序问题的法律适用错误一点也不少见。
18. 管辖权确定错了,算法律适用错误吗?
当然算。管辖权本身就是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,法官对合同履行地的认定错了,本质就是适用管辖条款的法律适用错了。
19. 举证责任分配错算法律适用错吗?
当然算。举证责任规则是法定的,本来应该对方举证,法官硬分给你,直接导致你因为举证不能输案子,这就是实打实的法律适用错,上诉一告一个准。
20. 诉讼时效适用错算法律适用错吗?
那肯定是。诉讼时效的起算、中断、延长都是有明确规则的,法官该适用中断规则不给你用,直接以超过时效驳回你的请求,这就是典型错了。
21. 刑事定罪错了算法律适用错吗?
绝对是典型的法律适用错误。本来行为符合抢夺罪的构成要件,法官定成抢劫罪,就是适用错了罪名对应的法条,就是错。
22. 量刑的时候会出现法律适用错误吗?
当然会。比如被告人有明确的自首情节,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,法官不引用对应的法条,直接顶格判,这就是法律适用错。
23. 仲裁案件里的法律适用错了,能撤销裁决吗?
当然可以,根据我国仲裁法,仲裁庭适用法律错误确实是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事由之一,不过实践中原审法院对这个的审查尺度,比上诉案件要严一点而已。
说实话,很多人打官司光顾着说事实,从来没认真抠过法律适用对不对,到头来输了都不知道问题出在哪。多看看这些问题,总没错。